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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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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0 · 1599人看过
导读:撰写行政复议书的基本步骤: 一、简述申请人身份及与复议事项的关系; 二、明确列出复议请求,并附详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由申请人亲笔签章,确保真实有效; 四、注明申请日期,确保时效。遵循这些步骤,确保复议书内容准确、完整,符合法律要求。
行政复议书怎么写

一、行政复议书怎么写

根据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时需要包含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是提出申诉的个人或法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其次,陈述具体的行政复议诉求,并且必须提供详尽的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作为支撑;

第三,申请人需亲笔签章以示诚意和义务;

最后,在填写申诉书时务必注明具体的时间点,保证时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二、行政复议书面还是口头

通常情况下,行政复议以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交的申请为主要方式;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亦可采取口头申请。

所谓“行政复议”乃是指当行政管理相对人对于行政机构所实施的特定行政行为感受其权益受到了侵害之时,有权依法向专门设立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重新审核该项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

而作为回应,行政复议机关应依据法定程序对被提起审核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的深入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做出相应的行政复议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在起草行政复议申请书时需遵循以下几个基本步骤:首先,应简要陈述申请人的身份及其与所涉复议事件之间的关联性;其次,明确列明复议主张,同时详细阐述支持该主张的事实依据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款;再者,申请人需亲自签署盖章以保证其真实有效性;最后,注明提交申请日期,确保不违反法定时效。通过严谨遵循上述步骤,可以确保复议申请书内容清晰准确且全面综合,符合严格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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