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厂子受伤厂子不管怎么办
若需寻求执法部门协助,可向所在地之劳动仲裁院呈递诉状申请仲裁,亦可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检举投诉;
同时,您还可以向人民政府所属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情况反映,因为根据相关国家法规,此等部门拥有对工伤保险事宜的管理权责。如遇用人单位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工伤认定的情况,职工本人有权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自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若是用人单位否认与员工之间存在正常的劳动关系,然而劳动者却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来证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此时便可依据雇佣关系中的人身损害赔偿原则,向用人单位提出索赔要求。务必尽快上报工伤事故情况,并且向当地社保总局或者劳动监察部门寻求援助支持。关于法律援助部分,您可以咨询相关领域的执业律师或者法律援助机构,以便更好地理解自身权益以及维权途径。在必要时刻,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期让公司承担其应尽的责任及赔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在厂子受伤怎么和厂子说赔偿的事
若是在工业场所中工作期间不幸遭受伤害,首要任务便是确认该工厂是否设立了工伤保险制度。倘若已有工伤保险的存在,绝大多数所产生的赔偿责任将由工伤保险负责承担,其中包含医疗费,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然而,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以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则须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支付。若用人单位未能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手续,那么所涉及到的所有赔偿皆需由用人单位全数承担。假使用人单位已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却没能够按时缴纳保险费用,若劳动者在工伤事故发生之后能够及时进行补缴,那么在完成补缴后新增的相关费用将由社会保障部门与用人单位协商共同分担,而针对补缴前已经发生的费用,仍需由用人单位独自负担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若需寻求执法部门协助,可向所在地之劳动仲裁院呈递诉状申请仲裁,亦可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检举投诉;
同时,您还可以向人民政府所属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情况反映,因为根据相关国家法规,此等部门拥有对工伤保险事宜的管理权责。如遇用人单位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工伤认定的情况,职工本人有权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自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若是用人单位否认与员工之间存在正常的劳动关系,然而劳动者却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来证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此时便可依据雇佣关系中的人身损害赔偿原则,向用人单位提出索赔要求。务必尽快上报工伤事故情况,并且向当地社保总局或者劳动监察部门寻求援助支持。关于法律援助部分,您可以咨询相关领域的执业律师或者法律援助机构,以便更好地理解自身权益以及维权途径。在必要时刻,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期让公司承担其应尽的责任及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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