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官司起诉了能取保候审吗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第六十七条明确提出,在特定环境下,对于涉嫌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依法适用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进行处理。在该条款中,虽然具体列举了四类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特定情境,却并未明确规定“提起公诉”的举动能否成为申请取保候审的正当理由。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条款的第二款明确指出,当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其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刑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时,便可考虑实施取保候审。因此,是否能够申请取保候审,必须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包括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可能面临的刑罚以及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若被告人符合上述条款所述的情况,并且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要求,那么在提起公诉之后同样有权利申请取保候审。然而,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最终决定权仍归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打官司起诉费怎么算
(一)在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中,收费标准主要按照诉讼请求中的具体金额划分为若干阶段,且与诉讼标的额存在一定关联。具体而言:
1、当诉求金额不足10,000元时:每宗案件需附缴诉讼费用50元;
2、若诉求金额介于1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则应以该诉求标的额乘以2.5%后再减去200元作为缴费基数;
3、当诉求金额超过100,000元而达到200,000元区间时:则应将诉求标的额乘以2%并在此基础上添加300元作为缴费依据;
4、若诉求金额介于200,000元至500,000元之间:则应以诉求标的额乘以1.5%并在此基础上添加1300元作为缴费依据;
5、如果诉求金额超过500,000元,但未达1,000,000元的范围内:则应将诉求标的额乘以1%并在此基础上添加3800元作为缴费依据;
6、当诉求金额超出1,000,000元而达到2,000,000元的区间时:则应以诉求标的额乘以0.9%并在此基础上添加4800元作为缴费依据;
7、在诉求金额超出2,000,000元至5,000,000元的范围时:应以诉求标的额乘以0.8%并在此基础上添加6800元作为缴费依据;
8、到诉求金额超过5,000,000元而达到或超过1,000,000元的范围时:应以诉求标的额乘以0.7%并在此基础上添加11800元作为缴费依据;
9、而对于诉求金额超过1,000,000元,乃至2,000,000元的情况下:应将诉求标的额乘以0.6%并在此基础上添加21800元作为缴费依据;10、最后,当诉求金额超过2,000,000元,乃至更高的范围时:应以诉求标的额乘以0.5%并在此基础上添加41800元作为缴费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第六十七条明确提出,在特定环境下,对于涉嫌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依法适用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进行处理。在该条款中,虽然具体列举了四类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特定情境,却并未明确规定“提起公诉”的举动能否成为申请取保候审的正当理由。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条款的第二款明确指出,当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其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刑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时,便可考虑实施取保候审。因此,是否能够申请取保候审,必须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包括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可能面临的刑罚以及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若被告人符合上述条款所述的情况,并且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要求,那么在提起公诉之后同样有权利申请取保候审。然而,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最终决定权仍归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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