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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有预售字样,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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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4 · 1126人看过
导读: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违约方需承担法律责任。该合同是预售方与预购方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约定预售方在有效期内移交商品房所有权给预购方,预购方支付定金或款项。此类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监管。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预售字样,是否合法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有预售字样,是否合法

商品房预售合同所蕴含的法律约束力相当显著,若其中任何一方违反了此类预售合同约定,便须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及责任。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即是由商品预售方与预购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商品预售方在此协议中承诺在预定的有效期内将已预先建造完成的商品房所有权移交给预购方,作为交换条件,预购方则需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部分购房款项,并按约定时间接受商品房。这种协议属于常见的合同类别之一,受到了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严格监管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的步骤有哪些

1.仔细审查所签署的购房协议,以识别其中是否含有任何条款能够导致不公平对待或是表述不够明确之处。对于此类可能引发混淆或者误解的条款,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修订或加入详尽注解以便澄清含义;

2.确认交易方具备相关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从而保障您最终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益;

3.完成签署购房协议或者完成加盖公章的手续,以确保各项条款都已得到切实履行并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商品房预售合同所蕴含的法律约束力相当显著,若其中任何一方违反了此类预售合同约定,便须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及责任。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即是由商品预售方与预购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商品预售方在此协议中承诺在预定的有效期内将已预先建造完成的商品房所有权移交给预购方,作为交换条件,预购方则需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部分购房款项,并按约定时间接受商品房。这种协议属于常见的合同类别之一,受到了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严格监管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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