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能取保几次吗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六十七条的相关明文规定,对采取取保候审的次数并无明确的名限设有。
此条款虽详述了准予取保候审的情节,却并未涉及到取保候审的执行次数。
故此,犯罪嫌疑者或是被告能否再度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需依案件的实际状况及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考量。
若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且原有的取保候审期限已经届满,或者存在其他法律所规定的特殊情形,则可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条款规定,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接受保释候审方面,最长可达12个月;而对于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限制为6个月。
然而,作为取保候审的担保人而言,其所提供的担保期限通常不会超出上述的法定上限,即绝对不会多于一整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六十七条的相关明文规定,对采取取保候审的次数并无明确的名限设有。
此条款虽详述了准予取保候审的情节,却并未涉及到取保候审的执行次数。
故此,犯罪嫌疑者或是被告能否再度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需依案件的实际状况及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考量。
若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且原有的取保候审期限已经届满,或者存在其他法律所规定的特殊情形,则可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