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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什么时候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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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30 · 1787人看过
导读:绑架罪是指通过非法手段劫持他人以图谋取财物或作为威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一旦实施此类行为即构成犯罪。绑架罪的确立通常在行为人对受害者实现有效控制后。若在绑架过程中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犯罪者可能面临无期徒刑或死刑,并没收财产。
绑架罪什么时候成立

一、绑架罪什么时候成立

绑架罪的判定标准主要涉及到以非法占有他人钱财或以此为条件威胁他人而实行的劫持行为,或是采取强制手段将人拘禁起来用作自己的人质,这种行为均可构成绑架罪。

按照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以上所述的任何一种行为,都可以被认定为绑架罪。

然而,关于绑架罪的确立时间,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普遍观点认为,当行为人成功地实施绑架行为,并且对被害者进行实际的控制之后,就可以被视为绑架罪已经成立。

若在绑架过程中,行为人出于恶意杀害被绑架者,或者故意对被绑架者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甚至导致其死亡,那么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同时还会被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绑架罪什么时候是未遂

在判断绑架行为是否构成既遂时,应基于绑架者是否确实控制了人质,并使之处于其实际操控之下作为评判依据。若该绑架行为尚未达到此程度,则可认定为未遂状态。对未遂犯的论处,我国《刑法》亦有明确规定:即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但因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未能完成犯罪目的的,属于犯罪未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绑架罪的判定标准主要涉及到以非法占有他人钱财或以此为条件威胁他人而实行的劫持行为,或是采取强制手段将人拘禁起来用作自己的人质,这种行为均可构成绑架罪。

按照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以上所述的任何一种行为,都可以被认定为绑架罪。

然而,关于绑架罪的确立时间,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普遍观点认为,当行为人成功地实施绑架行为,并且对被害者进行实际的控制之后,就可以被视为绑架罪已经成立。

若在绑架过程中,行为人出于恶意杀害被绑架者,或者故意对被绑架者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甚至导致其死亡,那么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同时还会被没收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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