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未按照实际工资缴纳怎么办
若您发现所购买的社会保险并未依照个人的真实薪资水平进行缴费,您有多种途径去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您可寻求同雇佣方的协商。首先,建议您尝试着同单位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其未按照您的实际收入数额缴费的具体原因,并且郑重提出请求单位根据实情进行补缴。若协商无果,您亦可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检举。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有意隐瞒平均工资总额或者员工数量的行为将会面临惩罚。
另外,若上述方法均未能奏效,您还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争议仍然无法得到解决,您可以向社区层面的人民调解机构、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委会,甚至是乡镇、街道设立的兼具劳动争议调解功能的组织提交调解申请。倘若调解失败,您还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最后,如果对于仲裁结果仍有异议,您也有权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15天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寻求法律咨询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您完全可以咨询专业、有经验的律师,深入探讨您的权益以及可能采取的应对措施。当我们遇到类似问题之时,保持相关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是相当关键的绩效考核指标。在此基础上,您还应充分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职责,防止因情绪激动而做出不妥的决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二、社保未按照实际工资缴纳,工伤怎么赔偿
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导致受伤,相关费用应依照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赔偿。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倘若用人单位并未及时缴纳相应的工伤保险费用,则其需自行承担全部的工伤赔偿责任。如遇用人单位拒绝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况,当事人可依法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仲裁裁决。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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