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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违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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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7 · 1526人看过
导读:我国商品房销售合同未明确违约金额,违约金/损失赔偿依据如下:逾期交房,参照政府公布数据或评估机构租金确定;逾期付款,按央行逾期贷款利息标准计算未付金额;逾期办理产权登记,亦按央行逾期利息比率计算已付金额。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违约怎么办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违约怎么办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并无明确约定违约金额或损失赔偿具体计算方式。

在此情况下,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可参考以下一系列标准予以判断和认定。

首先是逾期交房引发违约责任的计算方式:

应当根据房屋逾期交付使用期间相关政府部门公布的数据或享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所出具的同区域、同类性质房屋租金水平来确定具体违约金数额。

其次,对因逾期支付购房款项所产生的违约金,其具体数字需根据未支付购房款总金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进行计算得出。

最后,对于由于逾期办理房产权属登记手续导致的罚款,此处的违约金可根据已支付房款总金额,同样参照中国人民银规定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比率标准进行计算。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的步骤有哪些

1.仔细审查所签署的购房协议,以识别其中是否含有任何条款能够导致不公平对待或是表述不够明确之处。对于此类可能引发混淆或者误解的条款,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修订或加入详尽注解以便澄清含义;

2.确认交易方具备相关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从而保障您最终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益;

3.完成签署购房协议或者完成加盖公章的手续,以确保各项条款都已得到切实履行并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在中国房地产市场中,大部分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并没有具体规定违约金额的上限,对于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标准主要参考以下因素:逾期交付房屋的情况下,相关责任人需要按照政府公开披露的数据或者由评估机构进行核实后的租金数额来计算;而当客户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项时,对应的利息损失计量方式则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逾期贷款利率标准对未支付部分进行计算;此外,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这项交易无法及时完成产权登记手续,责任方也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利息收取比率的规定对已经支付的款项进行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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