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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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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1 · 1538人看过
导读: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怎样赔偿

一、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怎样赔偿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无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3、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算违约吗

对于提前终止合同是否视为违约之行为,这是必须依据具体情形加以判断:

首先,若是在符合约定解除条件或法定解除条件的前提下,任一方若故意地强制性提前终止合同,且未履行其合同义务,那么这必定会被认定为一种违约行为;

其次,如果经由双方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或是存在法定事由,则提前终止合同将不会涉及到违约责任的追究。

然而在此类情况下,对于另一方来说,我们也需要给予他/她适当的违约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码判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对离职员工的经济补偿可以按照该员工在本企业所服务的长度进行计发,即每满一年则需向其发放一个整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标准。然而,对于服务超过半年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应当按照整年的标准计算;而对于服务时间不满半年的员工,应按半月工资的标准进行经济补偿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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