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加班不给工资怎么办
公司加班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举报。
公司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用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加班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费,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44条
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
二、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如何举报
对于公司加班但未支付相应加班费用的问题,您可向用工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起劳动仲裁申请解决。
在进行申请仲裁的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如下材料以确保程序顺利进行:
1.仲裁申请书。
请您务必按照规定认真详尽地填写《仲裁申请书》,该表格共计三份,两份须您亲自或授权委托人递交至仲裁委,另有一份请您自行保存以便后续查阅;
2.身份证明文件。
若您作为劳动者的身份,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如您代表用人单位参与维权,则需同时提供贵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均应出具身份证明文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3.能够明确证实您与被申诉方之间存在雇佣关系的材料。
例如,劳动合同(或雇佣协议)、关于解聘/终止雇佣关系的通知、薪资报告单(条目)、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文档及其复印件;
4.其他必要的补充材料。
根据仲裁委员会的具体要求,如果您在申请仲裁期间需要向仲裁院提供能够进一步确认被申诉方身份信息的相关资料,都希望您能够积极配合按时提供。
例如,如被申诉人为用人单位,您需要呈交贵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情况的相关证明档(含单位名字、法人代表、办公地点、运营场所等详细信息);
而若被申诉人为劳动者,则需提供对方住所在籍、现居住地位置、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面临公司因加班却不提供薪资报酬这一问题时,员工有权向当地劳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投诉和检举。倘若该企业存在拖欠员工工资以及未能及时支付加班费等情形,员工则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们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直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与之建立的劳动关系,并要求其全额支付所欠付的加班费,同时还能主张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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