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认定诈骗罪
认定诈骗罪的依据: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客观上对财物的实际非法控制状态和主观上企图通过危害行为达到对财物实际非法控制的目的而不是要求行为人对财物的永久控制。所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以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方式骗取他人财产,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怎样认定诈骗罪的未遂与罪数
当行为者开启了他们的欺诈策略,那么这便标志着诈骗罪的正式开始;
若是他们为了转化违法犯罪所得,故意伪造相关证件,那便属于诈骗罪的预备阶段。
然而,行为人若是在采取诈骗行动之后,未能成功让受害者产生误解,又或者虽然成功让对方产生误解却未实际侵占任何财产,我们可以称之为诈骗未遂。
我们发现,行为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常常会利用法律禁止的手段,比如制造和使用虚假的文件、证件、印章等进行欺诈。
在此情况下,一般会依照“从重从严”的处罚原则执行,除非法律另外有特殊规定的情形。
如果行为人在执行欺诈行为过程中,通过多次欺骗同一个人获得了多笔财产,那么仅构成一项单独的诈骗罪状。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判断某项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的标准包括以下两点:首先,“非法占有”这一概念主要指的是行为在进行相关犯罪活动之时,其客观上已经实质性地掌握了财物的控制权;其次,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有通过实施危害行为来实现对财物的实际非法控制的意图,而非仅仅要求他们对财物具有永久性的控制权。至于诈骗罪,它是指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诸如隐瞒真相、编造虚假事实等手段,从他人手中骗取财产,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情节较为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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