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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获利300元能不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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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7 · 1595人看过
导读:在法律面前,有毒食品的贩卖绝对不能被轻视。法庭是否受理这类案件,可不是简单的事,得考虑好多因素呢!就算销售额只有区区三百元,也不能直接判定无罪。要综合考虑卖家的主观恶意、有没有自首、是不是初犯,还有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等等,全面评估后才能下结论。法律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的人!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获利300元能不起诉吗

一、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获利300元能不起诉吗

贩售有毒有害食品乃是一项严峻且重大的违法行径,法庭是否会予以审理,取决于众多复杂而又多元化的因素。具体而言,仅仅凭借销售额为区区三百元人民币的事实,并无法果断地断定该案件无需提起诉讼。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深入探讨销售者的主观恶意程度、是否存在自首情节、是否属于初次犯罪以及其所引发的社会危害性等多个层面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贩卖有毒食品系严重违法,法庭是否受理此案,涉及多重复杂因素。销售额虽小如三百元,不足以单独判定免诉。需综合考量卖家主观恶意、是否自首、是否为初犯及造成的社会危害等,全面评估后定夺。

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之犯罪乃指食品销售人员违背了国家施行的食品卫生管理法规,蓄意将毒性及有害性物质添加至其所销售的食品之中,或者明知产品内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仍然予以销售的严重违法行为。

罪名的法律构成要素颇为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本罪的法益受到了双重侵犯,它不仅直接危害到国家对食品卫生的严格管理制度,同时也危及众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权益,构成了一种复合型犯罪。

其次,本罪在实际发生过程中的表现形式亦十分明确,即实施人必须存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行为,例如,在所销售的食品中掺杂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或者明知食品内含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却依然进行销售等行为。

再次,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的社会成员,既包括合法经营的食品销售商,也包含未经允许的食品经营者,只要他们达到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便能够成为犯罪的主体。

最后,本罪的主观心理状态通常表现为故意,且往往以追求非法利益为目的。

过失行为并不符合本罪的感念范畴。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500元有罪吗

众所周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属于违法行为,且不论其销售金额大小。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若行为人明知其所销售的食品中含有有毒或有害的非食品成分,或者明知所销售的食品未能达到食品安全标准,且这些情况足以导致严重的食物中毒事件或者其他严重的食源性疾病发生时,则该行为人便会触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所以,即使行为人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涉案金额仅为区区的500元,也同样存在构成犯罪的可能性。

贩卖有毒食品系严重违法,法庭是否受理此案,涉及多重复杂因素。销售额虽小如三百元,不足以单独判定免诉。需综合考量卖家主观恶意、是否自首、是否为初犯及造成的社会危害等,全面评估后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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