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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组后债务谁来还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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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7 · 1049人看过
导读:在破产重组中,对于债务偿还责任,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和重组方案来确定。在重组后,债务清偿通常会按照重组计划的原则进行。企业会全面清理债务,调整结构,并制定新的偿债方案,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破产重组后债务谁来还法人代表

一、破产重组后债务谁来还法人代表

在面对破产重组这种特殊情况时,债务的偿还责任如何确定往往受到各类具体的法律条文与重组方案的影响。通常而言,经历过破产重组程序之后,债务的清偿及还本付息事宜将会遵循重组计划中所设定的原则来妥善作出安排。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往往会采取全面的债务清理措施并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制定出全新的偿债方案以确保所有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面对破产重组,债务偿还责任由法律条文和重组方案决定。重组后,债务清偿通常按重组计划原则进行。企业会全面清理债务,调整结构,并制定新偿债方案,确保债权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破产重组后债务什么来还

当涉及到企业破产后所背负的债务,若该债务属于公司性质的,那么则需由公司自身使用其所有资产进行偿还;

然而,若股东在公司设立之初未能按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足额缴付出资,那么此种情况下股东将需要对其出资额度内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三、破产重组后债务不够偿还怎么办

当企业面临破产重组问题时,如果无法全部偿清所负债务,那么可能会涉及到多种有效的处理方案。首先,根据重整计划的具体设定,我们可以了解到债务偿还的具体顺序以及相应的支付方式。其次,作为债权人,您有权依据破产法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参与剩余资产的合理分配。值得注意的是,还需要检查是否存在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利。具体的处理方式将取决于破产重组的详细安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面对破产重组,债务偿还责任由法律条文和重组方案决定。重组后,债务清偿通常按重组计划原则进行。企业会全面清理债务,调整结构,并制定新偿债方案,确保债权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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