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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后资不抵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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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7 · 1139人看过
导读:当企业资不抵债时,就需要进入破产程序。首先,破产管理人会清查核实公司的资产,并评估其价值,然后将其转化为现金等可流通形式。在偿还债务时,需要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依次偿还员工工资、社保费用、税款等,最后才是普通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那么就只能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破产后资不抵债怎么办

一、公司破产后资不抵债怎么办

若企业终至资不抵债的处境,接下来的性质便相当于进入了《破产法》所规范的程序中。

首先,由经历过类似案件的法律专家“破产管理人”对公司所有的资产项下的资产进行全面且深入的清查与核实,同时还要对这些资产进行科学合理的价值评估,并将其转化为现金等可流通的形式。在此过程中,他们会严格遵循特定的顺序来偿还债务,首先要优先偿还的是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其次再依序偿还以下几类债务:

第一,破产人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费、抚恤费用,以及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第二,破产人欠缴的除上述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及破产人所欠的税款;

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然而,如果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那么就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资不抵债时,即进入《破产法》规范程序。先由“破产管理人”清查、核实公司资产,并科学评估其价值,转化为现金等可流通形式。清偿债务时,先偿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再依次偿还员工工资、社保费用、税款等,最后清偿普通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满足同一顺序清偿需求,则按比例分配。

二、公司破产后员工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若公司遭遇破产的惨状,待职员工是有权申请获取经济补偿金的。

员工为公司服务达一整年后,即可有资格向公司求取一个月薪资的补偿款;

对于服务时长位于六个月之上而未满一年的员工来说,其实际工作年限可视作一年计算;

数据显示,服务期未满六个月者,也可享受到半个月工资额度的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公司破产后债权人起诉谁

在面临公司宣告破产之际,债权人有权利对此进行追究并向破产企业提出民事诉讼,进而强制对方履行所负之债。然而,我们不得忽视的是,在破产程序中,破产方的所有财产将会依据特定的排列顺序进行公平分配,以确保各债权人权益均能得到应有的保障。若在此情形下,破产企业的股东因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从而导致公司资产无法完全清偿债务,那么债权人同样有权对该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其在出资额度内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除此之外,倘若破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出现过失,给债权人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债权人亦可依法对破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值得一提的是,具体的诉讼对象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因此,在决定采取行动之前,债权人最好能够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

企业资不抵债时,即进入《破产法》规范程序。先由“破产管理人”清查、核实公司资产,并科学评估其价值,转化为现金等可流通形式。清偿债务时,先偿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再依次偿还员工工资、社保费用、税款等,最后清偿普通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满足同一顺序清偿需求,则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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