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还钱了还要坐牢吗
即便诈骗犯方面已经开始偿还欠款,他们仍需为自身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且在某些情形下,或许会面临入狱服刑的窘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中的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任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且涉及金额达到一定规范的人或团体,将被视为刑事犯罪,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偿还欠款仅是一种退还受害者损失的民事赔偿措施,而刑事制裁则是根据犯罪者犯罪情节的轻重给予的判罚标准。故而,纵使犯罪者已偿还欠款,也无法规避其所犯下的犯罪行为所应承受的刑事惩罚。
然而,若犯罪人能够展示出真诚赎罪的态度,例如全数归还赃款、赔偿金,未曾参与分赃再或者从犯罪事件中获得的收益微薄,得到了受害者的谅解,而且其行为造成的负面影响相对轻微等因素,他们还是有希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条例,得到不被起诉乃至避免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但是请注意,并非每一次偿还欠款都能直接豁免刑事责罚,因为刑事责任的裁决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形的详细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犯罪嫌疑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予起诉或免除刑事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2)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4)被害人谅解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二、诈骗还钱了会坐牢吗
在侵占他人财产并随后归还给受害者之后,是否仍需承担法律责任,这取决于具体的犯罪情节和轻重程度。
若其行为所涉及的犯罪情节较轻,则可酌情考虑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倘若犯罪情节并非特别严重,且存在充分的悔过之意与改正表现,是有机会获得宽大处理或从轻量刑法罚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
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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