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认罪认罚就一定起诉吗
签署认罪认罚协议并不必然导致被告人被提起诉讼。不得不提的是,认罪认罚从宽原则(也可译为"承认有罪,承认所犯之罪可以获得仁慈对待")已成为刑事司法领域内的关键政策导向。
然而,检察机关在权衡是否对案件提起公诉时,会全面审视全案的证据材料、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诸多因素。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且根据现行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予以免除刑罚,那么检察机关很可能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签署认罪认罚协议不一定导致起诉,这体现了我国刑事司法的从宽政策。但检察机关在决定是否公诉时,会综合考虑案件证据、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若犯罪轻微,根据刑法可免于刑罚,检察机关可能不起诉。
二、签认罪认罚书免于起诉是否有案底
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书之后是否能够获得免予起诉的待遇以及这种情况下是否会留下案底记录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罪行的成立与否,并不取决于被告人是否自愿承认其所犯下的罪行或者接受惩罚,而是在于实际行为是否触及了法律红线。
所以,即使被告人选择自愿承担责任并愿意接受惩罚,一旦其被判定为犯罪行为,那么他仍然需要面对案底记录的存在。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满足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侦查机关应在十日内做出决定。
因此,虽然认罪认罚不起诉可以依法从轻处理,但是案底记录依然会存在。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三、签认罪认罚四年法院怎么判
认罪认罚作为一种从宽处理的情节,其最终裁决仍需要基于对整个案情全面了解后进行综合判定。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仔细研究犯罪行为的性质、程度、造成的危害以及被告人过去的犯罪记录、悔罪态度等诸多因素。假如在认罪认罚书中,被告方自愿接受四年的刑期,根据通常的司法实践,除非出现特殊情况,法院通常会在这个建议的范围内做出相应的量刑决定。然而,如果经过深入审查,法院发现事例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有新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等情况,那么他们也有可能会做出低于四年的判决。总而言之,具体的判决结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必须要根据每个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确定。
签署认罪认罚协议不一定导致起诉,这体现了我国刑事司法的从宽政策。但检察机关在决定是否公诉时,会综合考虑案件证据、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若犯罪轻微,根据刑法可免于刑罚,检察机关可能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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