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并不代表必须要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这种行为本身属于一种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手段,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能够顺畅进行,规避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以及毁损关键证据等风险。若在接下来的调查过程中,发现被拘留者并无犯罪事实存在,或者其所涉及的犯罪情节极其轻微,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时,侦查机构有权利撤销此案,同时被拘留者也将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若经调查核实,被拘留者确有涉嫌犯罪的事实,并且证据充足,那么他们将会依照法律法规,被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为司法强制手段,旨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防逃匿与证据破坏。若后续查证无犯罪事实或情节极轻,可撤销案件,免刑责。反之,若证实犯罪且证据确凿,将依法严追刑责。
二、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
倘若涉嫌犯罪人员已获刑事拘留之惩处,他便可通过聘请辩护律师来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我国现行法律明确指出,自侦查机关对其进行首次询问或实施强制措施起算,犯罪嫌疑人均有权委任辩护人为己方代表人;
然而在侦查期间内,仅允许律师成为辩护人。
若涉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人员,亦可由其监护人、近亲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在接收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之后,应立即向负责办理该案的相关机构通告。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三、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卖房子吗
在刑事拘留过程中,当事人往往无法直接涉及到诸如房屋买卖这样的民事活动。这主要是由于刑事拘留对他们的人身自由产生了限制作用,使得当事人无法亲自办理与房屋买卖有关的各项事务。然而,如果在事前,当事人已经根据法律规定,通过合法有效途径,授权给其他人代为处理房产买卖事项,并且所有相关的手续齐全,完全符合法定要求,那么该房屋仍然有出售的可能性。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房地产的销售收益或许会受到该事例处理结果的影响,例如,可能会被视为涉案财产而被依法进行处置。因此,在刑事拘留期间是否能够出售房屋,最终还得视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程序而定。
刑事拘留为司法强制手段,旨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防逃匿与证据破坏。若后续查证无犯罪事实或情节极轻,可撤销案件,免刑责。反之,若证实犯罪且证据确凿,将依法严追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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