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给其他人要回来怎么处理
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向另一方未经授权而擅自处置共有财产并赠予第三方的情况下,另一方依法享有追回该财产的权利。特别是当涉及到大宗金额的财产赠与时,若未经对方许可,这类赠与几乎不可避免地被视为非法无效的行为。因此,建议您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促使接受赠与的第三方归还相关财产。若是协商无法达成共识,您也可选择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关于夫妻在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双方自主自愿协商解决的原则;其次是男女应当享有同等权益的平等原则;第三则是充分考虑并保护未成年子女以及女方权益的原则;第四个基本原则则强调了促进生产经营及生活便利性的重要性;第五个重要原则便是重视对没有过错一方权利的维护原则;最后,在处理此类问题过程中必须遵守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夫妻共同房产一方能过户他人吗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取的房地产,普遍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资产。然而,对于这些共同财产进行处置时,必须经过夫妻双方的共同协商与决策。倘若其中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而自行将房产转让给他人,这一举动就会被视为无权行为。在此情况下,未获得事先同意的那一方仍有权主张该项交易行为无效,并且有权利要求取回原本属于自己的房产权益。但是,如果涉及到的第三方系处在善意的情况下取得该房产,也就是说他们并不知晓该房产实际上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而且也已经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同时还完成了相应的产权变更手续,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能无法再追回房产,但仍然可以向擅自进行处置的一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
在婚姻中,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共有财产赠予第三方,另一方有权依法追回。尤其大宗财产的赠与,未经许可通常被视为无效。建议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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