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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付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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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03 · 1655人看过
导读:如果员工发生工伤,雇主需要依法及时去申请认定。如果雇主没有及时申请,员工、亲属或工会在一年之内也可以去申请。社保部门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认定,只要符合条件就会给予认证。员工在康复后需要对劳动能力进行评估,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这个等级来计算赔偿,这些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以此来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
工伤保险赔付程序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赔付程序是什么

初始阶段,当员工在劳动过程中遭遇伤害时,雇主有责任按照法定时间针对此次事故向社会保障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倘若雇主未能及时完成此项手续,那么,该员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将被授权在接下来的一年之内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提交。随后,相关的社会保障部门将会依据既定程序展开工伤认定的工作,一旦经过审慎核实,若情况符合申请要求,便会给予通过认证。

再者,在这过后,员工应当等到自身身体状况相对平稳之后,再有序地进行劳动能力的评估鉴定,最终以便确定他们所受的伤害程度及可能产生的伤残等级。而到了最后环节,即根据评定出的伤残等级并结合相关法规来计算应当获得的赔偿总额,这些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以此为受工伤的职工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保障。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保险赔完公司还用赔付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所明确规定,在员工依法获得工伤待遇赔付之后,同时满足特定条件时,实施工伤导致其身体遭受的伤害的相关用人单位亦需承担额外补偿责任。

仅仅针对七级伤残这一程度,举例来讲,若某位员工由于遭受工伤而使自身造成了七级伤残的事实,那么当此劳动合同终止之时,工伤保险基金会向其发放一次性的工伤医疗津贴,而雇佣方则要付出相应的一次性伤残就业津贴。

依据同样的法律条款,在满足特定条件之时,加班费亦可以得到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车损保险赔付给谁

车损险的理赔对象一般为被保险车辆的所有权者或投保人。在通常情况下,倘若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坏,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交索偿申请,待核实无误后,保险公司将会向投保人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然而,如若车辆存在贷款抵押等特殊情况,则可能依据相关合同条款之规定,将理赔款项支付给抵押权人,或按照各方协商达成的结果执行支付。此外,若在事故中涉及到第三方责任,保险公司在完成赔付之后,有可能会对第三方行使代位求偿权。综上所述,具体的理赔对象及支付方式需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事故的实际状况予以明确。

员工工伤时,雇主应依法及时申请认定,否则员工、亲属或工会一年内可申请。社保部门按程序认定,符合条件即予认证。员工康复后评估劳动能力,定伤残等级,据此计算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保障工伤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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