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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多长时间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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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05 · 1850人看过
导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一般需要在45天内完成,遇到复杂案件时,经仲裁委主任批准可延长最多15天,总计不超过60个自然日。这么规定主要是为了让劳动争议能尽快得到解决,同时也能有效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使双方的权益都能及时得到保障。
劳动仲裁多长时间结束

一、劳动仲裁多长时间结束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仲裁通常会在时长不超过45天的期限内予以处理完毕。如果因为案件情况复杂而确实需要延长,则必须获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的批准,并且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有关方,但是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自然日。这也就意味着,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劳动仲裁的最长期限为60个自然日。劳动仲裁的工作效率相对较高,其主要目的在于及时有效地解决各类劳动争议问题,从而更好地维护广大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多久开庭

关于劳动仲裁的流程稍作解释。

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会在收到仲裁请求25天之内进行开庭审理

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接收到您的仲裁申请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交付给被申请人

此后,被申请人有十天的时间来完成辩诉状的编制和提交,紧接着,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接到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状后,同样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送答辩书副本,这样就会花费总共二十多天的时间。

直到收到答辩书副本以后,我们才能启动下一步的程序,也就是说开庭审理。

请注意,劳动仲裁委员会通常应当在收到仲裁请求之日起45天内完成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

另外,从受理仲裁申请到安排开庭这段时间共计45天,减去上述仅消耗在发送答辩书副本上的二十天,那么实际开庭日期应该是在收到仲裁请求后的第25天。

希望以上信息能让您有所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诉讼时效法律规定

关于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问题,我们通常将其规定为一年。具体的计算方式是从当事人在明知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日起开始。在劳动关系实际存续过程中,因拖欠劳动报酬引发争议的情况下,对于劳动者方的仲裁申请,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然而,当劳动关系宣告结束后,当事人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仲裁维权。值得一提的是,假如出现了任何不可抗拒力或其他合乎情理的原因,仲裁时效可能会被中止执行;在中止时效的原因得以消除之后,仲裁时效期间将会继续进行计算。若因当事人一方主动向另一方当事人主张是否维护其权益,或者向相关部门提出寻求权益保护的请求,又或者另一方当事人自愿答应履行法律义务等因素导致仲裁时效中断,那么从该中断时刻起,仲裁时效期间将重新开始计算。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应在45天内完成,复杂案件可经仲裁委主任批准延长至多15天,总计不超过60个自然日。此举旨在高效解决劳动争议,迅速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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