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申请多少天受理
在接受劳动仲裁申请之后,仲裁委员会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启动立案程序。若仲裁委员会认为申请符合受理标准,则将依法启动立案程序并及时通知相关申请人;反之,若仲裁委员会认为申请并不符合受理条件,则将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同时详细阐述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对于仲裁委员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的情况,申请人有权就此劳动争议事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申请需要什么手续
当员工需要发起劳动仲裁时,他们应当向相关机构提交如下的证据材料:首先是原件1份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其次,是原件2份且按照被申诉人人数进行提交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第三项材料为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如果使用的是新一代身份证,请务必复印正反两面。紧接着,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具体数量取决于您所选择的委托事项和代理权利。此外,还需要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作为辅助证明。为了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我们建议您提供复印件1份的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关系证明。同时,我们需要您签署并提交原件1份的《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以确保您对该服务的理解和接受。最后,我们会要求您提交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1份来作为您有权提起本次仲裁的依据。请注意,这份证据应该在被申请人的注册信息复印件打印日起一个月内提供。另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性文件复印件1份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些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以及社保单和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劳动仲裁15日起诉期限规定是多少
在劳动仲裁裁决宣告作出之后,如有当事人对此表示不满,那可在此裁决文书送达之当日算起的第十五个自然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这十五天的时间被视为固定期限,并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以及延长等情况。
若未能在这十五日内提出诉讼,那么这个仲裁裁决便会产生法律效力。
然而,倘若超过了这十五天的起诉期限,再向法院提出上诉的话,法院通常将不会予以受理。
但是,请您务必留意,如果出现了诸如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且在这些障碍得以排除之后的十个自然日内,您可以申请顺延期限,至于是否批准,则需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定。
总而言之,对于这十五天的起诉期限,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申请提交后,仲裁委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条件即启动程序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则书面告知不受理原因。若仲裁委逾期未决,申请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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