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有钱不给怎么办
若被执行人在具备完全偿付债务的经济能力之下仍持续拒绝履行法律债务,那么依据相关法规,法院将获取多种手段来实行强制执行。
具体施行方法如下所示:首先,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实施罚款或拘留等处罚;
其次,若情节严重,被执行人甚至可能面临刑事指控,即被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此外,法院亦可对被执行人施加消费限制,例如禁止其购买机票、高铁车票等高档交通工具。
与此同时,法院还将深入挖掘被执行人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其银行账户、房地产、汽车等资产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强制执行有滞纳金吗
根据中国现行的行政强制法规则,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负责管理和决策的行政机构通常会依照国家的法律要求,对特定案件做出金钱给付性质的行政裁定。
然而,若在法律所设定的明确期限内,相关责任人依旧未能遵守该行政裁定,义务性付款行动仍未展开,那么主管行政机关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罚款或者收取相应的滞纳金。
当行政机关经过层层法律手续,最终实现了罚款或者收取滞纳金的行为,并已经过去定期的30天之后,若通过相关的催告程序,当事人依然没能积极履行其应尽的给付义务,此时主管行政机关便有权力依据法律制度采取进一步的强硬措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三、强制执行有啥影响
强制执行乃是由法院运用强制性的措施,使债务人不得不履行依法设定之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此项举措所产生的影响具体表现为:对于债务人为说,可能会遭遇其财产遭到查封、扣押或者依法拍卖等后果,从而受到种种诸如限制高等消费以及旅行等方面的制约,进而导致个人声誉及信用遭受严重损害;而对于债权人为言,该行为无疑可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以充分实现。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手段还能够有力地维护法律的至高无上地位与社会的公正与公义。
被执行人有能力却拒不偿债,法院可强制执行。会罚款、拘留,情节严重可刑事指控。还会限制消费,如禁买机票、高铁票,也会调查其银行账户、房产、汽车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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