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职务侵占罪怎么量刑
在深圳地区,职务侵占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对于职务侵占罪,其量刑标准如下:
1.若行为人触犯此项罪名,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同时处以罚金。而在职务侵占罪中,涉及到的“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所作出的解释中所规定的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进行五倍的执行。具体而言:如果数额在十五万元人民币以上但尚不足一百万元的,我们可以将之认定为“数额较大”;而当数额超过一百万元时,便可视为“数额巨大”。例如,如果职务侵占金额达到了五十万元,那么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2.若犯罪分子所涉及的数额已达到巨大标准,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但是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
3.若犯罪分子所涉及的数额已经达到了特别巨大的标准,那么他们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那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的员工,如果他们的数额较大,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处以罚金;如果数额巨大,将会面临三年以上但是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如果数额特别巨大,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深圳职务侵占标准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原则:
首先,若行为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而被定罪,则其面临的刑罚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相应程度的拘役,同时还需负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计算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及“数额巨大”时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法律解读进行,即在十五万元至一百万元之间的数额,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若数额超过了一百万元,那么就会被视为“数额巨大”。
以职务侵占人民币50万元为例,被告人将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需要承担罚金责任。
再次,假如犯罪嫌疑人所涉罪行的金额已经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那么他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负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所涉罪行的金额达到了“特别巨大”的标准,那麽他将面临最高可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这样的严厉刑罚,且仍需缴纳相应的罚金。
对于那些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担任职务的人员,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所有的财产非法占有,只要数额较大,那麽他将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相应程度的拘役,并且还需承担对应的罚金责任;
如果数额巨大,那么他将被处以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需缴纳罚金;
而如果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的标准,那麽他将被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并且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深圳职务侵占罪如何判定
职务侵占罪的具体判断标准是由多个方面共同构成的。首先,主体要件的要求是,实施了此类行为的人必须是代表着诸如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单位行事的相关人员;其次,在客观方面的判定上,行为人需要通过其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并且涉案金额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即所谓的“数额较大”。在我国深圳地区,对于这一数额的界定,通常情况下被设定在人民币六万元至一百万元之间。然而,即使实际侵占金额并未达到这个数字,若行为人存在多次作案等严重违法事实,依然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针对职务侵占罪的罪行裁量,将会基于多种因素进行考量,如侵占手段的复杂性及危害程度,以及行为人在侵占得逞之后的行为表现等等。在这些环节中,均离不开对证据的全面收集与妥善保存,因为它们对于最终的定罪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在深圳地区,职务侵占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根据侵占数额而定。数额较大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此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贪污贿赂刑事案件解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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