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资金罪金额较大的标准是多少
在我国刑法法律体系中,将挪用资金的额度划分为两大类,即“数额巨大”和“数额较大”。具体而言,所谓挪用资金数额巨大,通常情况下特指金额介于十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挪用行为。而对于挪用公款罪的数额标准,则有明确规定:若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的,那么一万元至三万元的范围被视为“数额较大”;而当挪用公款的数额达到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时,便可认定为“数额巨大”。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需要具备的证据有哪些
在挪用资金案件的调查过程中,最为关键的证据当属涉及财务操作的账簿及配套的转账记录。
这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界定的众多证据种类之一。
详细解释如下:
包括但不限于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这些类型的证据均可用于证实犯罪行为的存在。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各类证据中,作为核心证据的账簿本身就是物品收发、流动的详细记录,它能准确反映出相关单位资财的真实状况,以及何时、何地、何人通过何种方式将何种数额的金钱转至何方渠道由何人持有(或掌管)。《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挪用资金罪律师费用标准如何认定
关于挪用资金罪事件的法律服务费标准并未进行统一且固定化的设置,而其具体金额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这些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案情的复杂性、涉案金额的大小、事件发生地、以及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的执业经验与声望等等。一般而言,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由资深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收费会相对较高;对于那些案情简单,涉案金额较小的挪用资金类事件来说,收取的法律服务费可能从数万元人民币起算。然而,若是事件较为复杂,涉案金额庞大,又或是需要投入大量时间精力进行调查取证及辩护工作的情况下,相应的法律服务费用则可能大幅上浮,甚至可能达到数十万元人民币之巨。另外,部分律师采取阶段式收费方式,即针对不同诉讼阶段如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分别计算并收取服务费;同时,亦存在部分律师以全案为单位进行一次性收费的做法。在此,我们建议您在决定聘请哪位律师之前,务必与其进行充分的沟通,详细了解各类收费方式及对应金额的相关事宜,随后再与该律师签订内容详尽的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我国刑法将挪用资金分为“数额巨大”和“数额较大”两类。挪用十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挪用公款中,一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十五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特指个人使用或逾期未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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