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 > 取保候审开几次听证会

取保候审开几次听证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22 · 1122人看过
导读: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制度之中,尚未对取保候审程序中应当召开几次听证会议做出明确的限定。实际上,听证会的数量往往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情况以及执法机构的客观判断加以确定。譬如,若法院或者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或审判环节认定具有必要的话,那么他们就有可能会安排多次听证会议以决定是否应予适用或者延续取保候审措施。因此,关于听证会的次数问题,并无固定之规,既可以是一次,亦可为多次。
取保候审开几次听证会

一、取保候审开几次听证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框架内,尚未明文规定申请取保候审过程中所必须召开的听证会议次数。实际操作中的听证会数量往往取决于个案的复杂性及承办司法机构对于相关因素的权衡考量。例如,在进行审查起诉或者审判工作的过程中,若法院或检察院认为有必要进一步了解案情,他们便有权利在特定情况下,召集多次听证会议以最终确定是否应当批准或者维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状态。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听证会议的举办次数并非固定不变的,它可能只需要进行一次,亦或是根据需要而被重复数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二、取保候审以后还会被判刑

关于取保候审,这属于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

具体而言,它规定了在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刑事诉讼程序过程中所适用的一种特殊刑事强制措施——针对已经受到了刑事指控但尚未被正式拘禁或丧失自由的嫌疑人或被告人,为确保他们能够配合司法程序并且不进行任何逃脱行为,如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此外还必须签署誓言性的保证书作为担保精神,以便他们可以随时接受讯问,配合调查。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我国法律体系所设定的众多刑事强制措施中的其中之一,其采取与否与个人最终是否会面临犯罪裁决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开完庭会怎么判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手段,其执行与否及其对审判结果产生的影响受到诸多复杂变量的制约和改变。在通常情况下,法庭需要对所提交的案件材料、相关证据的可靠性以及被告对于犯罪行为的承认程度等多方面信息进行深入评估与权衡。一般而言,如果证据链条完整且确凿无疑,那么被告很可能会被判定为有罪。然而,实际判决结果还会受到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如被告是否存在自首情节、是否有立功表现、是否属于初次犯罪等等。一旦被告被判定为有罪,其可能面临的判决结果将涵盖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要刑罚,同时也可能涉及到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罚。值得强调的是,每一起案件的具体判决结果都应依据其独特的事实情况进行判断,因此无法给出一个统一的结论。

我国现行法律未规定取保候审听证会次数。实际次数由案件复杂性和司法机构权衡决定。审查起诉或审判中,法院或检察院可根据案情需要多次召开听证会,以确定是否批准或维持取保候审状态。听证次数灵活可变。

网站地图

更多#取保候审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取保候审最新文章

遇到取保候审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