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侵占罪的主观要件有几个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之一即在主观要件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持有明确的直接故意心态,同时还需具备将属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非法占有的意愿和目的。职务侵占罪主观要件在实践中主要呈现为行为人明晰自身行为必将对单位财产所有权造成侵害,却仍然积极地推进并促成此种结果的发生。主体的主观动机多样性丰富,但无论是何种动机,都不会对职务侵占罪的成立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涉及到交通肇事这一严重犯罪问题时,个人是无法获得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因此,为了维护社会公正与法治,我们需要明确了解这样的犯罪类型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和判刑依据。
首先,我们应该清楚地知道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它是一种特定形式的犯罪行为,通常指的是行为人在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情况下,因为自己导致的重大事故而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或私人财物遭受重大损失。
对于这些违法者,我们采取的处罚措施包括判处最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管制,或者在死亡事故中,可以判处更高级别的有期徒刑甚至终身监禁。
具体来说,交通肇事罪包括以下几种主要情况:
(1)如果事故导致重伤、死亡或者巨大的经济财产损失,那么定罪起点应至少为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2)如果存在肇事后逃逸或者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则定罪起点应提高到三年至五年的有期徒刑范围;
最后,若行为人由于逃逸造成受害人死亡,那么其定罪起点将上升至七年至十年间的有期徒刑,同时根据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进一步调整基准刑。
接下来,我会详细地阐释衡量量刑起点的标准,即在何种条件下将根据情节轻重来为罪犯定罪。
这个过程不仅要看事故本身所造成的结果,还要看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或部分责任的因素、造成他人伤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量以及是否存在逃逸等严重情节的事实。
然而,在考虑这些因素后,我们仍需根据被告的犯罪事实、危害程度、赔偿情况、当事人谅解等因素判断是否应当适用缓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职务侵占罪未遂法院怎么判
对于职务侵占罪未遂的量刑处理,历来遵循着与既遂犯罪同等从宽或更轻的处罚原则进行惩处。
实际审判过程中,法院将会依据各项复杂因素进行综合性衡量和判断,这些因素包括犯罪行为的恶劣性质、情节严重程度,侵占金额的大小,未遂、企图犯罪行为等方面,同时也将充分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以及悔过表现等因素。
就职务侵占罪而言,如果犯罪所得数额属于较大范围,那么针对未遂的犯罪行为,可能会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并适当运用从轻或减轻量刑方式进行处罚;反之,如果涉及的侵占数额属于重大级别,尽管量刑起点较高,但依然会因未遂情节而做出适当调整。
因此,具体的裁判结果将取决于案情的具体细节,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公正裁决。
职务侵占罪的核心构成之一在于行为人需具备明确的直接故意,意图非法侵占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实践中,这种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行为会侵害单位财产权,却仍积极促成。尽管主观动机各异,但均不影响职务侵占罪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