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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收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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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1.05 · 1341人看过
导读:不明真相获取赃物通常不犯法,但明知故犯则涉嫌隐瞒非法所得。按我国刑法,需明知物品涉罪且藏匿、转移或销售等行为,若曾因同类行为受罚、涉及重要财产、导致损失或阻碍司法追查,则可定罪。
不知情收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规定的

一、不知情收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规定的

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获取赃物通常不会构成犯罪行为

然而,如果某人明明清楚可能涉及到赃物却仍然选择购买或获取,那么就有可能涉嫌隐藏、掩盖非法活动所得及收益的罪行。对于这种罪行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须明确知晓所获取的物品属于犯罪活动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其次,需要将这些物品进行窝藏、转移、收购、代表销售或者采用其它方式来掩盖、隐瞒。

最后,如果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隐藏、掩盖非法活动所得及收益的罪名进行定罪量刑

(1)在过去的一年中,曾经因为隐藏、掩盖非法活动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然后再次实施了同样的行为;

(2)所隐藏、掩盖的非法活动所得是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共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等重要财产;

(3)隐藏、掩盖的行为导致上游犯罪无法得到及时的调查和处理,并且给公私财产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4)实施了其他隐藏、掩盖非法活动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行为,阻碍了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的追查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不知情收赃罪量刑标准

在法律范畴,由于对所涉物件的客观情况并不知情而接纳盗窃等不当行为所创造的物品的事实,无法被视为违法行为,也就无需受到刑事审判和惩罚。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所明确的阐释,如果一个人在明知其行为可能涉及违反相关法律的情况下,仍然蓄意接纳犯罪所得物质以及由这些刑事物品所产生的收益,那么这个人将被判定违反了法律规定,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会被要求缴纳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不知情收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对于行为人出于不知情状态下进行收赃活动的情况,通常都不会将其视作犯罪行为。然而,若要明确判定某人是否真正处于不知情的状态,需要依据众多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比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任何人士只要知晓自己所接触的物品为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并为之提供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采用其他手段加以狡辩、遮盖,均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在判断这类行为人是否处于明知状态时,我们会从交易发生的时间、空间、价格、方式等多个层面进行综合性的考虑衡量。举例来说,如果行为人以明显低廉于市场合理价格购买物品,亦或是在交易方式、交易地点等方面表现出显著异于寻常常规交易模式,那么这种情况就有可能被判定为行为人已经明知所购物品为赃物。然而,如若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是通过合法的交易场所、符合市场行情的价格等途径获得财物,并且在此过程中确实不清楚实际获得的物品属于赃物,那么这样的行为便无法被判定为犯罪。总而言之,任何有关犯罪行为的定罪判决,都必须建立在对复杂事例情况的深入了解和扎实有力的证据基础之上。

不明真相获取赃物通常不犯法,但明知故犯则涉嫌隐瞒非法所得。按我国刑法,需明知物品涉罪且藏匿、转移或销售等行为,若曾因同类行为受罚、涉及重要财产、导致损失或阻碍司法追查,则可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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