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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规定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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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1.08 · 1891人看过
导读: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赔偿可不是按天数来算的哦。像五到十级的残疾员工,他们有权利主动解除劳务关系呢,然后能拿到工伤保险基金会给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时用人单位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里的赔偿标准可不一样啦,会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呢。比如说等级高的赔偿可能就多一些,等级低的赔偿就相对少点啦。
因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规定多少天

一、因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规定多少天

在遭受职业伤害后,员工辞退劳动合同时所应享受到的赔偿待遇并非按照天数进行计算。对于那些经专家认定为五至十级残疾程度的工伤职工来说,如果他们自己主动向雇主提出请求,则可以解除或中止与其之间的劳务关系。此时,由工伤保险基金会负责一次性支付给他们相应的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起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责任。

至于具体的赔偿标准,将依据伤残等级的高低而有所差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因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员工

在工伤导致的劳动合同解除中,员工应依法获得合理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金额根据伤残程度调整,伤残等级越高,赔偿金越高。若雇主违法解除合同,需额外支付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因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因病致残且疾病性质或因工负伤所导致的解除劳动关系待遇包含一次性医疗及一次性就业补偿金。具体的赔偿额度需依据工伤的严重程度以及劳动者的薪资水平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与评估。通常情况下,工伤等级越为严重,对于受害者的赔偿也相对较高。若企事业单位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解除劳动合同,则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赔偿非按天数计算。五至十级残疾者可主动解除劳务关系,获工伤保险基金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则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因伤残等级不同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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