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死亡报工伤吗有赔偿吗
员工因职业因素而不幸离世的话,法定的补偿制度是可以协助家属进行工伤申报及享有相关赔付待遇的。
如若产生此类情况的员工满足了工伤认证的所有要求,那么他们的近亲家属便可依法依规地申请从工伤保险基金那里得到丧葬补贴费、供养人员抚恤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以职业特性作为参照指标,例如在工作时段与地点,由于突发病症而猝然去世,或者在经抢救后的48小时内依旧无法挽回生命的状况,往往也会被确认为属于工伤范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死亡报工伤需要什么材料报销
对于申请员工意外身故的工伤报销事宜,正常情况下您需准备齐全如下材料:
第一,载明申请人已被确认为因工受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其次,需向社保机构提交揭示死亡基本信息的合法有效的《死亡证明》;
然后,您还需提供能够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
此外,为了证明您所受伤害的性质和程度,您还需提供由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是《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最后,如果您已经进行了火化处理,那么您还需要提供相应的《火化证明》等材料。除此之外,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规定,您可能还需要出示其他证明材料,如亲属关系证明以及供养亲属的身份证明等,以便确认抚恤金的具体发放对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员工死亡报工伤企业有赔偿吗多少钱
当某位员工因公务伤亡时,相关的企业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的内容具体涵盖了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三大部分。
其中,丧葬补助金额取自于预先核定的六个月员工所在区域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是根据员工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向那些由于该员工因公殉职而在原先的生命历程中失去主要生活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发放;
至于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其标准规定为上一年全国范围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最高值上下浮动20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员工因职业不幸去世,家属可申请工伤补偿。符合条件者,亲属可依规从工伤保险基金获丧葬补贴、抚恤金及一次性补助金。职业特性如工作时突发疾病身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常认定为工伤,享受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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