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失踪了担保人怎么办
当借款人失踪后,担保人的应对策略
倘若借款人离世且未能履行归还贷款之债务,那么根据保证协议所规定的内容,担保人间需承担其提供担保部分的责任。若属于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当借款期限届满之际,债权人有权决定是否要求借款人或者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如若约定为一般责任担保模式,则在借款人无法履行其还款义务之时,债权人即可请求一般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借款人失踪打官司要多久
针对借款人下落不明时发起的诉讼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简易程序的审判期限一般设定为三个月,而普通程序则为六个月。如遇特殊情形需要延长的,须经上级司法机关批准方可适当延长。从原告正式提出诉讼请求至最终获得判决结果,整个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立案阶段,此阶段通常在数日内即可完成;
其次,法院将向被告发送传票及其他法律文件,若被告处于下落不明状态,那么送达相关法律文件可能会耗费较长时间,甚至需要通过公告方式进行送达,而公告送达则需遵守法定公告期的要求。此后,法院将会安排开庭审理,并依据庭审情况依法做出判决。若其中一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并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则案件将进入二审程序,此时的审判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总的来说,借款人下落不明的诉讼案件所需的处理时间因具体案情而有所差异,但大致上会在几个月至一年之间。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述仅为大致的时间范围,实际情况可能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借款人失踪了如何追债
若遇到借款人失踪的情况,你依然能够运用多种途径来索回欠款。
首先,可以向司法机关提交诉讼请求。即便是借款人已经失联,但是司法机关仍然能够透过公告送达的手段告知对方有关诉讼事宜。倘若借款人未能出席庭审,那么法庭将依法作出缺席审判。此后,在凭借生效的法律判决书之后,你便可以着手申请强制执行。
其次,请务必深入了解并核实借款人有否具备可供强制执行的资产,例如房地产、机动车辆、银行存款、股票或其他股权等。一旦发现存在此类资产,便可以在执行程序中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这些资产进行处置,以便用以偿还所欠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借款人未履行债务离世,担保人需按保证协议承担相应责任。连带责任担保下,债权人可要求借款人或担保人还款。一般责任担保时,借款人无法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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