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工伤有时效吗怎么算
工伤认定具备特定的时效性要求。依照现行法例,用人单位有义务在法定事故发生当日起算的30个日历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若因特殊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未能按期进行申请,则在此之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有权利于事发后的1年之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主管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具体计算时效时,需以事故实际发生的日期作为基准点,并妥善保管相关证实性文件,例如医疗治疗纪录、事故情况报告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认定工伤有几种
工伤定责普遍遵循以下几种情形设定:在固定工作时段及所处工作区域中,因履行工作任务而引发的事故导致身体损害;工作时段前后,在工作区域内进行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时遭受事故伤害;在固定工作时段及所处工作区域中,因执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或其他意外伤害;患有职业病;因公出差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导致身体伤害或发生事故后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导致身体损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应被判定为工伤的其他特殊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认定工伤有哪些赔偿
在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工伤之后,通常情况下,您将有权获得以下各项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交通及住宿费用、康复治疗所需费用等等。
此外,若导致伤残情况发生,您还将依法享有一次性的伤残补助款项以及伤残津贴等待遇。假如因为工伤事故不幸离世的话,您的近亲好友们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获取到丧葬补助金、扶养亲属的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偿金等权益利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认定有时效性要求。用人单位需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提交申请;若未按时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及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向社保机构申请。计算时效以事故实际发生日期为准,需保存相关证实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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