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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工伤有哪些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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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1.15 · 1403人看过
导读:劳动者要是遭遇了工伤,那能拿到不少补偿呢。像医疗费啦、伙食补助啦、交通住宿费之类跟治疗有关的费用都在其中。要是致残了,还有一次性的伤残、医疗、就业补助金呢。在停工留薪的这段时间,工资福利可不会变哦,跟之前一样。要是生活都不能自理了,还能去申请护理费。这样就把工伤劳动者的权益给全面保障好了,让他们在受伤之后能得到应有的待遇。
单位职工工伤有哪些补助

一、单位职工工伤有哪些补助

劳动者因其工作过程中的伤害事故而享有的补偿与赔偿款项涵盖了多项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针对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开支(包括诊断费用和药品支出)、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以及因就医而产生的交通及住宿费用等。若工伤事故导致受害者身体残疾,其将有权获取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额外补偿。在此期间,即在停工留薪期内,受害者原本的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倘若受害者因伤情严重无法自行照顾日常生活,那么其还可以申请领取护理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单位职工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当员工因为工作而遭受到意外或职业病的侵害时,必要时候必须暂停工作并接受工伤治疗。在此期间,他们将享受全额的工资与福利待遇,这笔费用将会由所在企业定期进行发放。这种待遇的计算方式一般是以员工在受伤害前十二个月所获得的平均薪酬为基准来确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单位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怎么算

在职员工身故,近亲家属丧葬补助金(按当地职工月均工资 6 个月发)、供养亲属抚恤金(依职工工资比例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 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劳动者因工伤可获补偿,涵盖医疗费、伙食补助、交通住宿费等治疗相关费用。致残者享有一次性伤残、医疗、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福利不变。生活不能自理者,可申请护理费。全面保障工伤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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