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不执行罪的条件是哪些
有法庭签发的裁判书等赋予申请执行方权利,要求被执行人履行责任。若被执行人有能力却故意逃避,如隐匿转移财产、暴力抵制等,且行为严重,如致裁判失效或造成重大损失,就构成拒绝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拒不执行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考虑因素有:行为人有执行能力却故意拒绝,如隐匿转移损毁资产等;负责偿债的保证人等故意处置担保资产;协助执行义务人拒绝协助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这些情况符合立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拒交物业费法律依据有哪些
业主缴纳物业费一般要有合理理由,无理由拒缴违法。物业按合同提供服务,业主应依规缴费。若服务有严重质量问题影响生活,业主有权提出减免费用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首先,存在生效的法律文书,比如法院的判决、裁定等,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一定的义务。其次,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这些义务,但采取了拒绝执行的行为,比如隐藏、转移财产,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执行。此外,这种拒绝执行的行为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比如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或者给申请执行人造成了重大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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