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后可以再起诉吗
在一般情况下,无论何种性质的仲裁案件,均实施一裁终局的基本原则。即,一旦裁决作出,各方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并履行该裁决书中的各项规定和义务。如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对裁决结果存在异议或不服,则不得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若仲裁裁决经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予以撤销或不予执行,那么,对于该争议事项,当事人便可依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亦或是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仲裁后可以再仲裁吗
仲裁裁决一旦做出,便不得再次提交仲裁程序,然而,当该裁决因其争议性受到质疑而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取消或予以否决时,方可受理。此外,若在仲裁调解完成之后,当事人在签署调解书之前改变其立场,仲裁庭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仲裁后可以增加诉请吗
通常来说,一旦仲裁程序进行到启动阶段之后,在一般的情况下是不被允许增加新的诉讼要求。
仲裁的展开和裁判应当依据当事人在仲裁申请中所提出的具体请求以及论点来进行。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之下,比如当基于同样的法律关系或者与原先的仲裁请求紧密相连,并且经过了对方当事人的同意,或者仲裁庭认为确实存在必要时,那么就可能会批准增加诉讼请求。
然而,是否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其最终决定权仍然掌握在仲裁庭手中。
因此,如果您在仲裁过程中希望增加诉讼请求,我们强烈建议您尽早与仲裁庭取得联系,并详细阐述增加诉讼请求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仲裁案件通常遵循一裁终局原则,裁决生效后,各方须遵守并执行。异议者不得再仲裁或起诉。但如裁决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当事人可凭新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或选择诉讼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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