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审判决后不服多久可以提出再审
二审判决结果发布后,在何时可以申请再审
在司法实践中,二审判决生效之后,通常情况下在六个月的期限之内才有资格提起再审申请。
然而,申请审查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种情况:
首先,如果存在任何新的、具有足够影响力推翻原判或裁决的重要证据,那么就可以考虑进行再审;
其次,如果原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基本事实没有充足的证据支持来加以论证,那么同样也可以采取该措施;
再者,原判决或裁定对于事实真象的认定如果是基于非法篡改的主要证据得出的话,也可以发起再审申请;
最后,如果原判定于事实真象的主要证据并未经过充分的质证环节,同样也是再审申请的合法依据。再审流程的主要目的在于纠正那些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具有误判性质的判决和裁定,通过严格遵循审判监督程序,对相关案件进行重新审核。当涉及不同级别的法院时,这也就意味着当事人拥有不同的申诉救济通道。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并不仅仅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反映其诉求,相反,他们还可以有权利到省高级法院、检察院等相关机构进行申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二、二审判决后律师还能会见吗
二审裁决宣告以后,辩护律师仍然具备会见当事人权利。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可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会面及通信联络。而对于其他类型的辩护人而言,如需会见和通信,必须事先获得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意。
然而,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恐怖活动罪案等特殊情况,在调查取证阶段,辩护律师如欲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则应经过负责侦查工作的机构批准许可方可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三、二审判决后怎么申请执行
二审判决下达之后,如何进行申请执行的步骤
1.在进行申请强制执行前需充分准备所需资料:有效的法律文书副本与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然而,为了保证申请过程顺畅,请务必携带相应的原件以便法院进行细致审验。若申请执行之初便能够提供有关被执行人财产的精准线索,将有助于加速整个执行流程。所提供的财产线索务必真实可靠且详尽具体,以防止执行出错。
2.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须为已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及刑事判决、裁定,且当事人应按照法律文书规定履行义务,如有一方违抗拒不履行,当事人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亦可由审判人员移交至执行人员接手执行事宜。
3.倘若当事人或与案件利益相关的人认为执行行为存在违法情形,可提交书面异议至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人民法院应有15天的时间来审查该项异议,若理由充足,则应裁决撤销或更正执行行为;若理由不足,应维持原执行决定并予以驳回。
4.执行人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接受委托移交的执行书后,应立刻对被执行人发布执行警告,勒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如逾期仍未履行,将立即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5.在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人员应出具相应证件以示公允,并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强制执行活动。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审判决生效后,通常六个月内可申请再审。条件包括:发现新证据推翻原判、原判决证据不足、非法篡改证据、主要证据未质证等。再审旨在纠正误判,遵循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核。当事人可向不同级别法院或检察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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