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辞职有经济补偿吗
一般而言,处于试用阶段主动离职的员工通常并不会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金。但是,若是用人单位于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诸如未能依照规定提供充分的劳动安全保障或工作条件、拖延或未足额支付普通员工薪资,抑或是未能依照法定程序为员工办理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违法规避行为,从而迫使员工因以上不当措施而选择离职的情况下,那么该名员工将有权利获得法律所赋予的经济赔偿金以弥补其可能遭受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计算出来的
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提前解除试用期后,这段时间内的工资支付规则,以确保计算方法公正透明且符合法律法规。一般来说,依据已经确定的工资数额,将其除以月计薪天数(即平均每天应该获得的工资),得出员工实际上班天数对应的工资额,之后再乘以该员工实际得到的工作天数。若在此期间有加班、绩效奖金等额外收入,也需要依照双方约定或者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精确计算,并将其纳入应发工资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试用期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
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申请通常并不需要承担违约金责任。然而,若贵方与雇主已签订的劳动契约中明确约定了服务期限,并且雇主针对贵方提供了专项培训投入了相应的经济成本,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倘若贵方未履行完服务期限便选择离职,则需按照约定向雇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但是,若无上述特殊情况存在,贵方在试用期内提前通知雇主并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这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金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在试用期内辞职,一般情况下没有经济补偿。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情形,导致劳动者辞职的,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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