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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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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1.30 · 1594人看过
导读:员工在一个雇佣单位干了整整十年,这充分展现了他对工作的高度忠诚以及稳定的贡献。这十年里,他积累了好多工作经验,和公司一起成长,亲眼看到了彼此的发展变化。这么长的服务时间,很好地体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团队精神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
上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上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1.员工在某一雇佣单位的连续服务年限达到了十年之久;

2.当雇佣单位首次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或国营单位进行改革改组进而重新制定劳动合同时,那些在此雇佣单位中已经工作了十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差十年的员工;

3.如果员工能够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且他们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以及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规定的情况,那么他们可以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4.另外,如果雇佣单位从开始使用员工的那一天算起,超过一年仍然未能与员工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那么这将被视为雇佣单位已经与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上海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维权

若在上海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采取以下维权措施。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补签之前未签的合同。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若用人单位仍不改正,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从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算)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在申请劳动仲裁时,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工资发放记录等。同时,要注意劳动仲裁的时效,一般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上海离职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上海离职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如下: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员工在某一雇佣单位持续服务长达十年,展现了深厚的职业忠诚与稳定的贡献历程。这十年间,员工不仅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也与公司共同成长,见证了彼此的发展与变迁。如此长的服务年限,是对其专业能力、团队精神及对公司价值认同的高度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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