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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经营权承包权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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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1.30 · 1710人看过
导读:土地承包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依法拥有的承包土地的权利呢。而土地经营权呢,是经营主体依据流转合同拿到的对承包地进行占有、使用以及收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就比较大啦,涵盖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利。承包权主要侧重于成员的资格以及承包的资格,带有身份方面的属性。经营权呢,更注重于经营活动以及收益的获取。使用权则更侧重于对土地使用的一些普遍规定啦。
土地使用权经营权承包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经营权承包权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承包权是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依法将土地承包给他人的权益,强调身份与基本条件;土地经营权是经营主体依法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及收益权,关注经营行为。使用权则泛指对土地的一般使用规定,包含国有与集体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二、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变更条件是什么

土地承包权变更需满足特定条件,如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且发包方同意等。经营权变更相对灵活,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应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向发包方备案。变更时需注意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等原则。同时,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变更行为合法合规。若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三、土地征收补偿款如何分配?

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通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集体组织的规定。一般来说,补偿款应归属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即农村集体组织。在集体组织内部,分配方式可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常见的分配方式有按人口平均分配、按承包地面积比例分配等。对于已经死亡的村民,其补偿款份额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对于外嫁女等特殊群体,若在集体组织中仍享有权益,通常也应享有相应的补偿款分配权。但具体分配方式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集体组织的决议,若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土地承包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经营权是经营主体依照流转合同取得的对承包地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范围更广,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利。承包权侧重于成员资格和承包资格,具有身份属性。经营权则更侧重于经营活动和收益获取。使用权则更侧重于对土地使用的一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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