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与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关于赠与公证所需程序的详细说明
赠与被定义为赠与人无偿地向受赠人赠送其全部或部分财产,且受赠人接受该赠与之合法法律行为。在此背景之下,赠与公正是各公证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赠与人馈赠财产及受赠人接纳赠予财产的行为有效及其合法性的鉴证工作,同时也是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签订赠予协议的公正严肃的程序。申请办理赋予公证实务的范围包括了赠与合同公证书、赠与书公证书以及受赠书公证书三种类型。在实际操作中,需提供如下相应的证明资料:
首先,应提交赠与人与受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者护照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应当提供赠与合同或赠与书的原始版本或草稿性质的文件;
再次,需要附上赠与财产的所有权益证明,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公司股份持有证明等;
此外,若涉及房产馈赠,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也必须同时递交,例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最后,根据公证人员的审查判断标准,可能会要求附加提交其他必要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赠与公证未办理能否撤销?
一般情况下,赠与在未办理公证时可以撤销。根据法律规定,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若赠与未办理公证,在财产未转移前,赠与人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受赠人撤销赠与。但如果财产已转移,除非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等,否则一般不能撤销。总之,赠与公证与否对能否撤销有重要影响,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来判断。
三、遗嘱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遗嘱公证需准备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材料,以证明遗嘱人的身份;遗嘱所涉及的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存折等,明确财产范围;遗嘱草稿,需清晰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包括财产分配等内容;与遗嘱内容相关的证明文件,如遗嘱人婚姻状况证明等(如有必要)。此外,遗嘱人还需亲自到公证机构,由公证员对其进行询问和告知相关法律规定,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整个过程需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和配合,以保障遗嘱公证的顺利进行。
赠与是赠与人无偿转让财产给受赠人的法律行为。赠与公证是公证机关证明赠与行为有效合法的程序,涉及赠与合同、赠与书、受赠书的公证。办理时需提交双方身份证明、赠与合同或书、财产权益证明等,涉及房产还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按公证人员要求,可能需提交其他必要材料。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