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公司决议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公司决议无效情况有: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规定,如非法交易、逃税;与公序良俗冲突;侵犯股东固有权,如剥夺知情权、表决权;超出经营范围且违法;形成过程违反法定程序,未反映多数股东或董事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是,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公司法股东知情权如何得到保障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的重要权利。保障股东知情权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首先,明确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包括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
其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股东信息查阅制度,规定查阅的程序、方式和时间等,确保股东能顺利行使权利。
再者,若公司拒绝股东查阅相关资料,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机会,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最后,股东在行使知情权时,应依法依规进行,不得损害公司的合法利益。总之,通过明确权利范围、建立制度、诉讼保障等措施,可有效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三、公司法公司合并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合并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违反反垄断法等相关规定;二是决议程序违反公司章程规定,且严重影响股东或债权人利益,比如未经过法定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等;三是参与决议的人员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行为,致使决议结果不真实,比如通过虚假陈述诱使股东做出同意合并的决议。若出现上述情形,相关利益主体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公司合并决议无效。但需注意,主张决议无效应在法定期间内进行,否则可能丧失权利。
公司决议无效的情形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决议涉及非法交易、逃避税收等违法活动。
2.决议内容违背公序良俗。
3.决议内容侵犯股东的固有权利,例如剥夺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等法定权利。
4.决议内容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且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5.决议的形成违反法定程序,导致决议无法体现多数股东或董事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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