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离职用人单位扣押工资怎么办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雇主未经员工同意擅自克扣和挪用员工劳动报酬的行为属于明文禁止的违法行为。在此情况下,员工有权首先尝试通过与雇主进行友好协商,请求其尽快履行支付义务。若协商无果,则可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作为雇主,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地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当员工选择辞职离开公司之际,雇主有责任在正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将所有工资款项结算清楚并予以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员工离职经济补偿如何依法计算
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通常根据其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一般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工资标准为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例如,某员工在单位工作5年8个月,其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则该员工的经济补偿为6个月工资,即48000元(8000×6)。
三、员工被辞退用人单位应如何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应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若工资支付周期届满,遇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若因用人单位原因致使未及时支付工资,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具体而言,工资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期限支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资,员工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依据我国法律,雇主擅自克扣和挪用员工劳动报酬属违法行为。员工可先尝试与雇主友好协商,要求履行支付义务。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雇主应遵守合同及法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员工离职时,雇主应一次性结算并支付所有工资款项。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