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而不养的父母应该赡养吗
父母若生而未尽抚养义务,是否仍需承担赡养责任
无论父母是否确实履行了对我们的扶养之责,我们都应承担起对其的赡养义务。这并非仅从法律层面出发的要求,而是源于我们社会公德中的特定规范,即子女对于父母而言负有相应的职责与义务。尽管父母在某些情况下,如同年迈体衰或者经济状况困顿之时,没有能够完全履行他们的责任,但这并不影响他们拥有向自己的孩子索取赡养费的正当权利。更为重要的是,从我们内心深处的良知和道德观念中可以认识到,孝敬父母乃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同时也构成了我华夏民族传统美德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儿女,我们必须尊重、关爱以及照料好父母,以便让他们在晚年之际能够享有更多的福乐安康。即使父母在往昔并未完全尽到他们应有的扶养责任,我们作为他们的孩子亦无权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对其的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未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需赡养吗
一般情况下,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这是法定义务。即使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子女仍应尽赡养之责。但如果父母严重侵害子女权益,如虐待、遗弃等,子女在履行赡养义务时可依法主张减轻或免除赡养责任。赡养义务主要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方面。若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子女在赡养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赡养方式和程度,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赡养。法律规定赡养义务旨在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总之,未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仍需赡养,具体情况可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形综合判断。
三、领养后又反悔养父母该如何维权
若领养后一方反悔,养父母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维权。领养需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领养关系成立后受法律保护。若领养人反悔,养父母可要求其履行领养义务,若其拒绝,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领养关系有效并责令领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支付抚养费等。同时,在诉讼过程中,养父母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领养关系的存在及领养人反悔的事实。若领养关系未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情况会更为复杂,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总之,养父母应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无论父母是否曾尽抚养之责,子女都有赡养之义务。这不仅是法律的约束,更是社会伦理和道德标准的体现。即使父母在晚年或困境中表现不佳,他们仍有权要求子女赡养。子女应尊重、关心、照料父母,让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即使父母未尽抚养责任,子女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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