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害人格利益的构成要件包含哪些
侵犯人类尊严和权益责任判定要素:有侵权行为,行为人主观有过错,对受害方造成负面影响,伤害与侵权行为有紧密联系。如网上传他人不实消息致其声誉受损、精神痛苦,可能构成人格权益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二、侵害知识产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害知识产权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一是行为违法性,即行为人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如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专利、商标等。二是损害事实,指知识产权人因他人的侵权行为而遭受了实际的损失,如销售额下降、声誉受损等。三是因果关系,即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侵权行为是导致损害发生的原因。四是主观过错,一般情况下,侵权人需具有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态。故意是明知行为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仍实施,过失是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导致侵权。只有同时满足这四个要件,才构成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
三、侵害名誉权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侵害名誉权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为限,如因名誉受损导致的经济利益减少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在5000元到5万元之间,严重的可超过5万元。如果侵权行为情节特别恶劣,造成的影响特别大,赔偿数额可能会更高。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赔偿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进行判定。
侵害人格利益的构成要件通常包括:存在侵害行为,如侮辱、诽谤、侵犯隐私等;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造成了损害后果,如受害人的名誉受损、精神痛苦等;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比如,某人在网络上故意散布虚假的关于他人的负面信息,导致他人名誉受损,精神痛苦,就可能构成对他人人格利益的侵害。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