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嫁女的土地娘家不给是否合法
已婚女性土地权益在娘家未得到妥善处置是否合法
若已出嫁之女性于其新住所未能获得承包土地,该村委会便无权利回收其原本享有的承包土地。相关法规明确规定,此类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需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若该女性户籍尚未迁移,则仍属本村集体成员,村委会更无权回收其承包土地。在此情况下,该女性有权予以拒绝,如有需要,可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二、出嫁女的宅基地分配娘家有何规定
在我国,出嫁女的宅基地分配娘家通常遵循以下规定:一般情况下,若出嫁女在娘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仍享有成员资格,且在婆家未取得宅基地,娘家村应保障其合法的宅基地分配权益。这是基于保障农村妇女平等权益的原则。但如果出嫁女已在婆家取得宅基地或其户口已迁出娘家村,且在婆家已成为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娘家村可能不再为其分配宅基地。具体规定可能因各地的地方性法规和村规民约而有所差异。总之,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出嫁女在娘家的宅基地分配权益。
三、出嫁女土地权益被娘家剥夺是否合法
出嫁女的土地权益受法律保护,娘家剥夺其土地权益通常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因出嫁等原因而丧失。在土地承包期内,出嫁女应当与其他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其他相关权益。如果娘家以出嫁为由剥夺其土地权益,出嫁女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要求恢复其应有的土地权益。若协商不成,可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已婚女性在娘家土地权益若未妥善处理,并不合法。即使出嫁后在新居无承包地,原承包地也不能被村委会收回。如户籍未迁,女性仍属本村集体成员,村委会无权回收其土地。女性有权拒绝,并可寻求乡镇政府、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的帮助来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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