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理注销
企业资金不足无法偿债时注销程序繁琐。要依法组建清算组清理资产负债,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公告。若财产不足以偿债,应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完后,剩余财产按法规依优先级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公司资不抵债注销需走哪些法律程序
公司资不抵债需走破产清算程序。首先,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然后,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理、估价和变卖。同时,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管理人编制债权表并提交法院确认。经过一系列程序,如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注销公司。整个过程需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以确保各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公司资不抵债后如何办理破产清算
公司资不抵债需通过法定程序办理破产清算。首先,由公司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负责接管公司财产、调查公司债务等事务。接着,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和处置,以变现资产用于偿还债务。在这过程中,要依法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等。法院根据管理人的报告和债权人会议的决议,作出破产宣告裁定,终止公司的经营活动。之后,管理人按照分配方案将破产财产分配给债权人,完成清算程序。整个过程需严格遵循《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当公司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债务时,办理注销的流程较为复杂。首先需要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等进行全面清算。清算组应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在报纸上公告。
在清算过程中,如果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过清算,公司的剩余财产将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分配。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