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可以不用还钱吗
破产后并不必然意味着无需偿还欠款。在破产管理规程中,需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点与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来进行债务的偿还调配。
然而,若经过清算后,债务人确实已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其剩下尚未清偿的债务极有可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得到豁免。但是,请注意,这并非铁律。部分特定债务,例如由于故意侵害他人权益而形成的债务以及税款等,即便处于破产状态下,亦无法获得豁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后债务清偿方式有哪些?
破产后债务清偿主要有以下方式:首先是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是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的基础。然后,按法定顺序清偿,包括职工的工资等劳动债权、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等,此顺序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在上述清偿完毕后,按照比例受偿。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比例分配。例如,某企业破产,先支付破产费用100万,再清偿职工工资800万等,若剩余财产500万,而普通债权总额为1000万,那么普通债权人按50%比例受偿。总之,破产后债务清偿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方式进行,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三、破产后债务如何进行合法免除
破产后,债务的合法免除通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破产程序中,通过破产清算或重整等方式,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清算和分配。对于合法的债务,在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部分债务可依法免除。
一般来说,破产程序终结后,债务人未清偿的债务视为免除,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恶意逃避债务等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可能不会被免除。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债务免除程序和条件较为复杂,且需在专业法律人士的指导下进行。同时,不同类型的债务在破产程序中的处理方式也可能有所差异。如果您面临破产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破产并不免除债务偿还义务。根据破产管理规程,债务人的资产需经全面清点与评估,随后基于评估结果调配债务偿还。这意味着即使破产,仍需依据法律规定和程序,对资产进行合理分配以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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