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期内遇政府拆迁合同终止怎么办
租赁期内遭遇政府拆迁,合同履行如何处理
若租赁的房产遭逢拆迁事宜,租户可采取以下措施:
1.由于房屋征收及拆迁实属政策变革所致,视为乃不可抗力因素之一,租户有权解除与出租方的租赁协议,并索取尚未到期部分的租金收益。
2.租户亦可与该处住房的所有权者展开友好磋商,待所有权人完成产权置换后,再于双方同意的基础上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租户还可向拆迁方提出申请,请求获取相应的房屋搬迁补助费用。通常情况下,一旦面临拆迁问题,承租人有权与房东协商解除租赁关系,并要求退还剩余租金;或者,租户亦可要求房东在房屋拆迁完毕后继续履行原先的租赁合同。就后者而言,如需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则需房东选择产权调换的方式,而在此之后,产权调换所得的新房屋仍应由原承租人继续承租使用。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赁期内遭遇拆迁合同终止后的权益保障
在租赁期内遭遇拆迁导致合同终止,租客享有一定权益保障。首先,租客有权获得因拆迁造成的合理搬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过程中的运输、临时安置等费用。其次,租客可要求出租方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以弥补因合同提前终止所带来的损失,如装修损失等,但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及金额。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租方应提前通知租客拆迁事宜及合同终止情况,给予租客合理的搬迁时间。若出租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未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给租客造成损失的,租客有权要求赔偿。总之,租客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与出租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租赁期内遇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在租赁期内遇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一般遵循“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原租赁合同对受让人继续有效,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不受拆迁影响。
拆迁补偿款通常包括房屋补偿款、安置补助款等。对于房屋补偿款,若租赁合同未约定,一般归出租人所有,因为出租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但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了装修等添附行为,可就添附物的价值要求适当补偿。
安置补助款主要是用于安置被拆迁人,若承租人符合安置条件,可依法享有相应安置权益。
总之,具体的分配方式需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如果各方对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至法院寻求司法裁决。
租赁期内如遭遇政府拆迁,租户有权解除租赁协议并要求退还剩余租金,或协商房东在拆迁后继续履行原合同。若房东选择产权调换,新房屋仍由租户承租。此外,租户可向拆迁方申请搬迁补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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