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后调整工作岗位怎么办
在遭遇工伤事故之后,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整往往需要全面权衡诸多方面的因素。倘若调整确实参照了您的身体健康状况,并为您量身定制的适合当前劳动力水平的新岗位,那么这样的调整无疑是具有其合理性与必要性的。然而,若是这种调整并非基于公正、合理及透明的原则,例如导致了您的薪资待遇或者职业发展机会的明显下降,那么您完全有权利对其表示质疑乃至反对。在此情况下,我们强烈建议您尝试与用人单位展开积极有效的沟通,以明确了解此次调整背后的原因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若经过充分沟通仍无法达成共识,您亦可选择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申诉,以此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后岗位调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伤后岗位调整需遵循合法、合理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且应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在停工留薪期届满后,若因工伤导致职工劳动能力部分丧失,致使原岗位无法继续从事,用人单位可进行岗位调整,但调整后的岗位应与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相适应,且不得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若用人单位未经协商擅自调整岗位或降低待遇,工伤职工有权拒绝,并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伤后工资待遇如何调整变化
工伤后工资待遇通常有以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五级伤残为70%,六级伤残为60%,七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待遇标准根据各地规定及工伤情况而定。
工伤后岗位调整需全面权衡。若调整基于健康并适合当前劳动力水平,则合理必要。若非公正、合理及透明,如影响薪资或发展机会,可质疑反对。建议积极沟通了解原因及法律依据,无法共识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仲裁申诉,保护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