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续签劳动合同不成
双方未能就续签劳动合同达成协商一致
关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且用人单位未能与员工进行续签时需提前30日通知的法律要求,这主要依赖于本地地区的劳动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若未涉及以上事项,则用人单位和员工均无需提前做出通知;如有明确约定或制定的相关规定,则应严格执行。对于用人单位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的手续情况下,当员工依然在该用人单位持续工作,则会产生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种状态可视作劳动合同的延续。总之,公司并无义务提前通知劳动者续签与否,但是,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为员工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这一时间节点不应超过七个工作日。劳动者可以凭借这份有效证明文件,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进而取得失业保险金补偿。倘若公司不能按期提供此份证明,将被视为劳动合同的持续有效性,应继续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知敏冲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补偿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资基数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解除,且用人单位无过错的,一般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协商续签劳动合同不成如何处理
若协商续签劳动合同不成,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续订劳动合同的协商未能达成共识,需遵守相关规定。若合同无规定或约定,双方无需提前通知。如因雇主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手续,员工可继续工作,视作合同继续履行。雇主有责任在七个工作日内开具解除或终止证明,员工可凭此办理失业登记并领取失业保证金。若雇主未提交证明,视同合同有效,应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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