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时效过了,是否还会中断
诉讼时效过了就不能再暂停或终止。时效刚结束,义务方可抗辩不履行义务,但如义务人自愿履行,就不能再以时效结束抗辩且不能要求退费。诉讼时效暂停是时效内因特殊原因失效而重新计算,时效过了就没暂停一说。总之,时效问题有明确规定和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诉讼时效中断后,是否还需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后,需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例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都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以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这一规定旨在避免权利人因某些原因未能及时行使权利而导致其权利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同时也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维护法律秩序的稳定。
三、诉讼时效中断后又过了怎么办
诉讼时效中断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中断后又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将丧失胜诉权,即法院可能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但这并不意味着实体权利消灭,权利人仍享有权利,只是在法律上失去了通过诉讼获得保护的机会。
例如,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期间发生了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时效重新计算三年。如果在重新计算的三年时效期满后,权利人未在法定期间内主张权利,就会因诉讼时效届满而面临败诉风险。
总之,诉讼时效中断后又过了,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仍可通过其他方式主张权利,如与对方协商达成还款协议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诉讼时效过了就不会再发生中断的情形。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但如果诉讼时效已经过了,就不再具备中断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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